最近,计生部门多次接到群众咨询:“政府是不是有奖励措施,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授权,《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23、24、25条对我省公民再生育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详细内容请登录扬州人口网httpjsw.yangzhou.gov.cn查看)。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传言,依法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