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精神和显著特征,“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1]实现“社会和谐”、建设“和谐社会”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战略目标。2006年10月举行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则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社会发展作为主要议题。这说明我们党的战略思想正在发生重大的改变。“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对于我们推进社区建设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区和谐。如何实现社区和谐,有若干考量维度。我们认为,植根于文化基础上的社区认同是社区和谐的根本性指数。在当代社区,因为社会解组而造成人际关系的疏离、隔阂,因此,从社区认同感的培育出发来改善社区的人际关系,进而实现社区和谐,是社区工作中具有“破题”意义的要务。
人们最初的认同与合作纽带是血缘,由此形成了族群。后来人类社会发展,交往规模扩大,认同与合作的类型也日益多样化,由“熟人共同体”扩展到“陌生人社会”,血缘之外又有了地缘的认同,于是有村社、社区乃至同乡会之类组织;有了业缘(同行)的认同,于是有行会或同业公会的组织;有了教缘(同信仰)的认同,于是有教会的组织;有了利缘或经济利益的认同,于是有企业等契约性质的组织;有了政缘或政见方面的认同,于是有政党的组织;有了综合性公共利益的认同,于是有城邦与民族国家的组织……由此可见,社区认同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之上的。
一、社区认同是“社区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是和谐和社区和谐?我们认为,对社区而言,“和”就是求同,就是邻里敦睦,“谐”就是协调一致,用某一家族的话来说,大体上就是“休戚相关,音问相通,纪纲相扶,有无相济,出入相友,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大不欺小,和气周流,和睦友善,精诚团结。”[2]当然,社区不是家族,“社区认同”有别于“家族认同”,后者的目标要远高过前者,但传统的家族对“认同感”的表述用在社区方面,基本上还是可以的。怎样实现“社区和谐”?怎样建设“和谐社区”?江苏省制订的《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征求意见稿)则包括8个大项目、43个子项目,扬州市广陵区在省《示范社区标准》出台之前,即于2005年制订出了《广陵区“和谐示范社区”考核标准》,内容有6大方面,42个子项目,这些《标准》中的所有大项、子项就是对“和谐社区”概念的“标准化”解读,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广陵区还在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对首批参加创建的16个社区进行了成果验收。
社区和谐和社区认同是什么关系?社区认同是社区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其核心。对两者关系的认识,事关社区建设的目标究竟定位于什么层次。1973年,日本政府在社区政策纲要中即指出:“创造理想的生活首先必须整治居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居民对自己所在的地区产生亲近感。”这里的“亲近感”就是对社区的“认同”。有人说,“社区认同感是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的认同、喜爱和依恋等心理感觉。”[3]这种感觉是一种内聚式的心理体验,是居民对外在环境的良性评价,故而又称“凝聚力”、“向心力”。费孝通则以“心态秩序”一词来理解“社区认同”,他认为,社区要建立的“新秩序”“不仅要是一个能保证人类继续生存下去的公正生态格局,而且还需要是一个所有人类均能逐身乐业,发掘人生价值的心态秩序。”
社区认同不仅是“社区和谐”的重要指标,而且还是“社区和谐”的内生动力。两者之间是互动关系。对一个社区而言,居民对它的“认同度”直接影响到它的“和谐度”。这就是为什么在传统社区里,人们高度重视对社区居民的“趋同”教育,甚至还立章建制(如乡规民约、族规),用制度强制的方式强化社区认同。城市社区不同于传统社区,但认同感同样是社区的核心内容。社区认同对实现社区自治具有关键的作用,社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其强弱直接决定社区自治基础的强弱。
二、社区认同的历史变迁
社区是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和一般的社会系统一样都具有动态的特征,它也具有建构、稳定、变迁、解构、重构的发展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建设就是社区的重建或功能完善。研究当前社区问题,适当追述过往的历史,很有必要。这样做,有助于我们通过历史的纵向比较,加深对有关问题的认识。
与全国其它地区一样,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今,扬州的社区也经历了两次解组与重组的时代变迁。有人认为,中国在改革开放前没有发生“社区解组”和“社区崩溃”。刘继同《社会福利为主,文化共同体为辅的社区建设目标》,《北京民政》2004年2期。这两次极大的社区变迁改变了“乡土社会”的传统特质,对社区认同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是新中国建立后,扬州的城市和乡村都因社会制度的改变而发生了社区解组。所谓社区解组,就是指社区中一个或几个子系统由于某些原因而丧失特定功能的状态或过程。社区解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自然的解组与有意促成的解组。建国后,扬州发生的社区解组应该属于后一种类型,即:在城市,由于政府和单位的“全能化”而引起人们社区关系的弱化;在农村,则由于“人民公社化”而引起传统的乡民关系发生了空前的变化。
城市与农村相比,虽然文化的异质性十分突出,它不像农村那样亲缘关系在社区人际关系中占有极大甚至是绝对的比重,但是它的街坊关系也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一个社区,总有不少老住户,他们还可能是二世、三世……世居于此。这些人,被称为“老扬州”。由这些人构成了社区人际关系的基本网络,他们对自己生活的社区很有感情。这就是城市中原生型的社区认同。在扬州5平方公里左右的老城区,居民的祖脉虽然各各有异(历史使得扬州成为一个“移民社会”),然而,走进老街古巷,却很难发觉里面的居民在文化上有多大的差异。也就是说,他们对社区的认同进入了文化的层面。后来的新移民,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下,很快就会被同化,被化为“真正的扬州人”。朱自清祖籍不在扬州,但他宣称“我是扬州人”,个中原因不仅只是因为他曾在扬州生活过,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对扬州的文化认同。在这样的社区里面,甚至形成了特色的社区文化。社区居民之间强弱互助、彼此关怀,这种建立在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和较高的社区凝聚力基础上的社会风气代代传承。
新中国建立后,扬州的城市社区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通过政府和单位构建起了一套全新的社会组织体系,这个体系的最大特征是把每一个人都纳入一个相关的“单位”,“单位制”成为计划经济的显著特征。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也在很大程度上被“行政化”、“单位化”。在那个时代,人的“社会性”在一定程度上就等同于“单位性”,“单位人”意识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意识。这种体制,不仅赋予单位对其成员的强大控制力,而且在“单位人”意识支配下,每个成员还养成了对单位的全面依赖。单位不仅负责成员的就业,而且还承担着他们的全部福利,有些大型单位甚至还变成了“小社会”,社会功能内化到单位的内部:办学校、办医院、办文体……。这种特殊的社区,有人名之“外制式社区”或“亚社区”[4]。
“西方社会学家批评工业化、城市化导致了人的疏离和异化,但在单位制下,人们之间却返回到原始的‘熟人’社会,每个人互相监督彼此的私生活,单位党政领导则可以扮演部落内长老,也即道德监督者的角色。”[5]政府和单位的“全能化”必然使得人们形成“有困难找政府”、“有困难找单位”的单一认识。社区实际上仅仅成为一个人的“居住场所”,居民被简单理解成“居住在社区里的人”。陌生人见面,最常说的第一话是“你是哪个单位的?”,只有在问到“你家在哪里?”时,才会提到社区。社区的社会功能不仅得不到充分发育,而且还在不断萎缩。社区居民在社区里的交流“家常化”,除了问候式的一般性交往外,缺少文化层面上的互动。这种因“单位”造成的“社区分割”无疑严重侵蚀了社区凝聚力。单位的“宿舍区”则在空间上用围墙把自己和外界分隔开来,其危害超越了空间层面,而深入至心理和文化层面。
对农村社区来说,“人民公社”的建立引起了社区的解组与重组。“人民公社”的前身是50年代初先后建立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和“高级社”),它们都是国家推行的新兴农业生产方式。这种集体化的生产方式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反映在对乡民关系的影响方面,也是历史性的。“公社制度试图对传统的社区、家族认同加以取消,大队和生产小队的制度是为了使原来的家族和聚落改造为国家统一管理的生产和工作单位。”“小队的划分,打破了聚落内部一体化与互助原则。对冲突社会关系网络和社区互助的排挤,创造了新的社会关系。例如,在集体化过程中,许多农民被调到政府主持的工地和工厂,转变为工人,在非农业的生产单位中,他们结识了朋友,形成一定的朋友互助网络。村落以内的社会关系,也发生了一定改变,本来以年龄级序、家族内聚为原则的社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平等的生产者和公民关系。”[6]
其次是改革开放引起中国城乡又一次发生社区解组,这一次社区解组主要还是制度性的后果。总的看来,这一次社区解组是对前一次的“逆反”。简而言之,前次是国家把“社会(社区)人”变成“单位人”,这一次是国家把“单位人”变回“社会(社区)人”。
新时期的改革首先是在农村进行的。1979-1983年,扬州地区农村各地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普遍建立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尤其是1983年,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镇)村行政建制,改变了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发生在农村的这场改革对农村的社区认同影响深远。“生产队”作为集体化造就出来的特殊“村社组织”被包产到户严重削弱。“在某种程度上,农民家庭现在离群孤立,一个个单独地站在国家权力的面前。”[7]
科莱曼指出了导致社区解组的过程:(1)人们之间缺乏相关活动;(2)某些活动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对另一部分人无关; (3)人们之间相互无关;(4)利益差别导致个别行动,即不能形成共同活动;(5)久而久之,人们之间关系淡漠,和睦关系丧失。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就是按照这样一个过程引发了中国农村又一次根本性解组。过去,在生产队时代,农民的活动(有限的私人领域除外)被高度组织起来,生产活动具有“军事化”色彩。个人利益统属于集体利益。社区认同达到很高的水平,其直接反映是农民对“队”的概念极其清晰,并有很强的依赖感。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也是在这种社区认同感的基础上展开的。然而,联产承包责任制却从利益的终端突然结束了人们已经十分习惯的生产行为:集体性还原为个体性,这种生产的个体化(家户化)必然极大地减弱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农民之间的联系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密切了。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从另一个方面改变了农村的社区状况。前者改变了农民的职业,后者改变了农民的居所。在一个村庄,越来越多的人做起了早出晚归的“上班族”,甚至有些条件较好的还搬进了集镇或市区。原来的村民结构和交往方式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区认同感降到了历史的最低点,村民之间甚至也出现了“鸡犬不相往来”的景象。过去,村民之间互助频繁,大事小情,除亲友外,村民是互助的主体。而近10多年来,扬州农村,这种互助的情形已在很大程度上让位给“市场法则”:专业化的服务使村民互助变得可有可无。
城市里社区的再度解组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尤其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推行,使单位制赖以生存的‘制度场’发生了根本转变”。“单位的衰落,生活和工作场所的分离,人们重新回归了社会。”[8]特别是一些“单位”的破产,使得其职工不得不彻底终结“单位情结”,最终去接受改革所赋予的新的“依赖体”——社区。有人将这种以社会或社区为主要生活场域的时代概括为“后单位社会”。[8]一开始,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是很痛苦的,但经过多年的适应和相应保障制度的建立及不断完善,“单位人”时代基本成了历史名词。此外,政府在“社会事务社会化”上的改革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属地化管理”使新型社区的职能迅速膨大,“有事找社区”成为居民的共识。相反,“有事找政府”很可能就被视为“上访”。
把“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制度上比较容易实现,而在文化上实现起来却很困难,突出表现为社区认同意识难以培育。扬州目前的社区建设正处在这一困难期。
三、转型期社区建设中的“社区认同”
现代意义上的社区建设在中国最早的是20世纪20-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新中国建立后,社区建设进入制度性的衰渐期。20世纪80年代,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重又开始,90年代后加速发展。“社区”作为一个概念,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了一个知晓率极高的新名词。为什么在20世纪末社区建设会出现这样一种蓬勃的生机?其重要的时代背景是中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
中国的社会转型与西方不同,它是两次转型并成一步走,第一次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第二个是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型。这一特征必然引起社会问题的复杂化,突出表现为,社会在多方面、多层次上的解组,这些剧烈的变化使社区认同感严重减弱。
扬州的社区建设虽然不是全国最早的,但它从一开始同样也遭遇到了社会变化所带来的诸多困难:
一是“单位社会”迅速消解,“社区社会”发育滞后。计划经济时代,扬州城区的绝大多数居民都归属于某一具体的单位,在农村,生产队实际上也具有单位的属性,只有少数人纯粹归属于社会,他们依赖街道和居委会,不过街道和居委会后来也被“单位化”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原来很稳定的单位越来越多地走向解体,主要是国有和集体性质的企业,有的则通过“改制”而改变了企业性质。在扬州,这种企业的变化主要是在近几年完成的。短短的几年,大量“单位”人被迫回到社会。社区成了他们的唯一生活空间。这些人聚合在社区,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过程,他们出现了程度不等的“社区不适症”。“单位社会”消解后,其功能要由“社区社会”承担,而后者明显发育滞后。绝大多数的社区是把原先的街道居委会和村委会换了名称,是典型的先有概念,后有内容。特别是一些村委会改变而成的社区,在组织建制、运作方式上基本上还在延续旧的模式。
二是城市化水平进入提速状态,传统的社区生态发生变异。目前,中国城市化进入第四波浪潮,扬州城市的边际线也在迅速扩展,特别是近年实行的“南下、西进、东联”城市发展战略使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大量的农村地区变成为城市,到“十一五”末,扬州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城市化造成了很多新型社区,同时还促使传统的近郊农村社区趋于解体。以维扬区为例,该区原为扬州郊区,在城市化过程中,其所形成的社区不少就兼有村居两重性。新型社区大多是新开发的居住小区,形成的是“陌生人社会”;近郊农村社区趋于解体,则是对原来传统型“熟人社会”的解构。前者是异中求同;后者是同中生异。两种情形对社区认同感都造成了相当的困难。从老城区迁移出来的居民、投资商、打工者……他们组成一个个新型社区,居民相互间缺少“天然的联系”(非街坊、非同事)。原来生活在这里的农民也在失地以后被动地拥有了市民身份,他们旧有的庄台被拆除、田地被征用,这些变化从根本上瓦解了人类很原始的社区——“村庄共同体”。
城市建设造成了很多拆迁户和失地农民,他们得到了政府的集中安置(少数保留原有住宅,形成所谓的“城中村”),安平小区、连运小区和念香苑就是扬州市政府建设的这类安置房。在这些小区,普遍存在着社区认同障碍。主要原因是小区居民中困难人群比重偏高,这些人群对社区的依赖主要是经济方面的,而社区相应的资助能力则十分有限。其次,安置小区的居民绝大多数习惯传统社会的人际交往方式,对新进入的“陌生人社会”适应力差。
“城中村”虽然没有瓦解原来的地理性社区关系,但由于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他们不得已寻求其它谋生之道,这样,他们之间的联系方式便开始发生重要的变化。大量“城中村”住户修建的出租屋,又使得很多“陌生人”进入这片特殊地带,“熟人社会”加入了异质性。
小城镇建设是中国城市化的特色之路。在扬州各乡镇,近些年,很多农民集中居住到了镇上,他们的新居住地虽然距离原来的村庄不远,但对原有的农村社区关系所起的解构作用是巨大的,那些相对偏离集镇中心点的村庄越来越成为穷弱群体的“留守家园”。
在农村,还有不少农民远离家乡,到城市里打工。这些人常年在外,实际上已脱离原来的社区关系。有些村庄,出现了“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现象。
三是城市居住形态格局发生根本改变,“比邻若天涯”。传统的城市居住形态大多为平房大杂院格局,农村则主要为条形的庄户格局,两者虽然开放度不同,但基本上是利于居民交往的。“街坊”概念、“乡亲”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亲帮亲、邻帮邻”、“远亲不如近邻”,这些淳朴的民间话语是对乡土社会“乡里乡亲”社会关系的生动表述。而在当今城市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楼房)已经成为最主要的新型居住形态(扬州这几年兴建的大量楼盘有效疏解了老城区过密的人口),这种居住形态独立性很强,不方便“串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居民的交往(对独生子女尤其如此)。在这里,见不到那种三合院、四合院内几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的场景。正如时下有人感言:“手机里存了一二百个号码,却没有一个是邻居的。”
多层和高层住宅不适合老龄人口的身体状况,加之受经济条件所限和“故土难离”的心理作用,老龄人口日渐成为扬州老城区的主体居民,这种年龄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老城区传统的社会生态。琼花观社区就流传着这样一句戏言:“东圈门,看不到年轻人;东关街,全是老头老奶奶”。
六、七十年代以来兴建的单位大院虽然是多层住宅,但因为居民基本上同属于一个单位,这种住宅形态对居民的交往所起的制约作用不是很大,邻里间有着较高的“熟识度”,儿童在大院内嬉戏是常现的情景。但是,这些年,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过去的单位大院不少“单位人”搬离出去,同时一些“非单位人”搬了进来,居民的背景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老居民和新居民之间要建立的社区关系迥别于原先的“同事关系”。小区事务也逐步脱离了原来的单位。
四是社交方式大变化,公共休闲场所成为社区居民闲暇时间的主要消费场所。在传统社会里,私人交往的空间大多为家庭,茶楼、剧场等公共空间是家庭以外的补充休闲场所,个别富有家庭(如何园)甚至在自己的家中设戏台。改革开放之前甚至到20世纪90年代初,扬州私人交往的空间仍以家庭为主,公共休闲场所发展缓慢,仅有电影院、公园等很少的几种类型。近几年来,这个状况有了实质性的改变,大量公共休闲场所(公园、广场、饭店、茶楼、浴场、棋牌室、KTV等)建成开放,家庭不再是主要的社交场。公共休闲场所的发达使得居民(特别是中青年)对社区的依存度自然降低,直接表现为在社区的时间减量,更深则表现为对社区的关注、关心不够,与社区邻里的联系减少。
在传统社会,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作用大抵相同。而到现代社会,业缘关系、学缘关系则超过地缘关系(甚至还超过亲缘关系),成为现代社会的特点,这一特点也会影响社区认同。在城市,业缘关系、学缘关系往往是跨社区的,这就意味着,对大多数人而言,人们的交往更多的是在本社区以外进行。根据我们的观察和访谈,社区居民相互串门或走出家外聚谈于社区公共空间的情形现在是越来越少。这并不是说现代人社会交往少于过去(事实正好相反),而是说明现代人交往场域游离社区之外。
五是社会的公司化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现代人用于社交的自由时间大幅减少。在现代社会,公司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人们被组织进各种公司或类公司中,为了追求效率,要求大家统一站在“流水线”旁,手脚一致,通力协作。正如一位评论者指出的,“不仅消费品来自公司,生活区被公司高楼包围,文化被公司操纵,欲望被公司生产,最重要的是,你得从公司获得供房、养车、看病、养家糊口所需”。
社会的公司化并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单位社会”的历史恢复。实际上,“公司制”迥别于“单位制”,后者包揽职工的一切福利,而前者与员工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薪酬关系。从最简单的定义上看,公司就是员工的以工作换取薪酬的场所。
扬州在历史上一直是一座消费型的城市,居民的生活节奏较为缓慢,休闲场所相对发达,“三把刀”就是由此积淀而成的地域性“休闲文化”。但当时代进入20世纪末,这一“历史状况”开始发生根本改变。无论企、事业单位,工作节奏均比过去大为加快,“忙”成为现代人的一个表征。生活节奏的加快,使得现代人用于社交的自由时间大幅减少。这里自然包括居民在社区内交往时间的大幅减少。在很多人看来,社区就是“家”的所在地,他们早出晚归,没有多少时间来关心社区。社区活动的参与者多为一些老年人群,原因即源于此。
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也被“公司化”,他们兼有农民和工人(职员)的双重身份,在村里,他们是乡邻,而在公司,他们又是同事。这种身份的双重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会消解传统的乡民关系。
四、提升社区认同的重要途径
1.推进社区自治,完善社区民主
社区发展有两种动力模式,一是外推型,二是内源型。扬州目前社区发展主要是靠外部力量推动,即政府推动,社区居民所起的作用距离社区自治的目标相去甚远。首先,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关心度和参与度不高。根据我们对广陵区和维扬区多名社区干部的访谈,这一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参与社区活动的居民多为“老面孔”;不少居民参与社区活动是为了得到纪念品;社区志愿者以党员和老年人为主;居民找社区解决困难的多,而积极建言献策的少。以下论及的业主委员会难以建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热心人士不多。社区缺少深孚众望的民间领袖。其次,社区自治组织[10]发育不足。目前扬州市共有343个社区居委会,社区人口约占全市人口的40%。其中,扬州城区116个,人口近60万。就城区116个社区来看,各社区已经建立的居民组织是很多的,这些组织对于推动社区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中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文体类组织占绝大多数,互助互动组织大多流于形式;各类组织覆盖面有限;居民议事组织未能发挥真正的职能;老小区普遍没有组建物业管理机构,新小区虽有“物管”,但却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程度不高。第三,社区干部和社区事务行政化突出。与全国一样,扬州的社区虽然在组织法上不是一级政府或政府派出机构,但是在事实上却承担了政府的多项事务,造成“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在居民观念中,社区干部就是国家干部,社区就是政府。这一状况在村居合一的社区更加突出。几乎每个社区都反映,他们的大量精力用在应对政府下派的事务上,比如拆迁和招商引资。这些繁重的行政性事务影响了社区的常规工作。
上述问题必然造成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度降低:他们的社区身份仅仅是地域上的,而不是文化上的。因此,推进社区自治,完善社区民主是提升社区认同的一条必由之路。我们通过对维扬区的调查发现,目前扬州的社区建设对自治组织十分重视,每个社区普遍建立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支部、党建联席会、各类志愿者组织和文化体育类社团等社区自治组织,这些组织将一定的社区居民联系起来,并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居民中发挥了纽带作用,提高了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支部的组建方面,一些社区采取了直选的方式,这种“草根民主”对提升社区认同有着积极的作用。有些社区在居委会换届选举时,居民参与率甚至达到了80%以上。社区民主选举是一种非常好的社区行为方式,选民通过登记和参选,从而形成社区边界和归属意识。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一些社区还注重居民议事会的功能,为居民搭建参与社区事务的平台,让居民真正当家作主,社区在中间则主要起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其效果较为理想。社区居民在议事过程中,不仅增强了“主人意识”,而且还增强了对社区共同利益的认识。
2.发展社区文化,打造社区特色
社区的构成一般必须包括地域、人口、组织、文化等几大要素,其中,文化要素与社区认同的关系最重要,如果不能达到文化的层面,社区认同只能停留于简单的地理聚合的层面上。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对文化的理解。人们曾经为“文化”所做的定义达到几百个,说明对文化的理解差异很大。目前,很多人对“社区文化”的理解是相对肤浅的,在我们调查过的社区中,基本都认为“社区文化”就是搞一些文体活动。不可否认,举办文体活动对提升居民的社区认同感是有作用的。但是,这种文化没有进入本质层面。我们认为,社区文化应该是一种可感的环境,就像我们说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一样,谁都能够对它们产生质的感知,即便不做描述,也心明如镜。所以,社区文化是社区最重要的软环境,其理想的状态应该是:社区居民可以以此作为社区的识别符码,并最终形成“社区记忆”。如果说“四至”明确的是社区的地理边界,这个边界是硬性的,那么,“社区文化”所造成的则是社区的软性边界。比如,荷花池社区原先是一个硬环境和软环境都较差的社区,“差”就是那时人们对其“社区文化”的概念性认知,“好女不嫁荷花池”就是人们对这个社区的认同背离。今天,人们再到荷花池社区,所感受到的“社区文化”已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与此相应,社区居民对它的认同意识也有大幅提升。由此可知,“社区文化”会影响到人们对社区的评价,这就如同我们说某人很有文化,实际上是对他的内在给予较高的正评价。
社区文化可以从安全指数、居民修养等不同方面来考察。如何发展社区文化?途径很多。这里我们重点谈两个方面。一是用传统思想塑造社区文化。二是用社区特色彰显社区文化。
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很多东西对于发展社区文化、提升社区认同感有所裨益,尤其是“和谐”思想。提出“和合学”的张立文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的“和谐”思想有5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所谓“和生原理”:这是“天地之大德曰生”之精神的体现;二是所谓“和处原理”:这是“和而不同”之精神的体现;三是所谓“和立原理”:这是“己欲立而立人”之立己立人精神的体现;四是所谓“和达原理”:这是“己欲达而达人”之己达达人精神的体现;五是所谓“和爱原理”:这是“泛爱众”之精神的体现。如果一个社区真正实践了这5个方面,这个社区就是一个“和谐社区”,“和谐”就成为这个社区的文化特征。
创建“特色社区”是目前扬州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如维扬区每个社区都提出了自己的社区特色,但是,几乎没有一个社区把创建“特色社区”和发展社区文化联系到一起,表明我们的社区工作在观念上还没有到达应有的高度。其实,特色就是对社区文化的彰显,是对社区文化某一方面的凝练。通过特色,我们可以更好地感知社区文化,我们对社区的符号性认知才更清晰。
3.关怀特殊人群,促进社区互动
讨论社区认同,必须对社区的特殊人群给予特别的注意。从某种程度上讲,社区认同主要就表现为这些特殊人群对社区的认同上。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特殊人群”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通常所说的“弱势群体”[11],二是与之相对的“强势群体”。“弱势群体”又被看作“非主流文化群体”。这些人在社区中处境艰难,是社区重点需要帮助的对象,他们对社区的依赖程度也最高。从理论上讲,依赖感可以转化为认同感,也可能反向转化成疏离感。所以,做好“弱势群体”工作,对社区认同感的提升,意义不可小视。“强势群体”一般是指社区中那些对公共资源占有能力较强、社会声望较高或个人所拥有的财富、知识等较多的人群。他们在社区中属于“主流文化群体”的高端部分,这些人大多与社区疏离,他们对社区的依赖程度最低,与其他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之间存在着对话障碍。维扬区翠冈社区海德公园和紫薇苑的关系就是这方面的一例,可以说,两个小区分别代表着当今社区的两极人群。我们在对广陵区社区工作调研时,有社区主任反映,不少离退休干部、高校教师等对社区事务缺乏热情,他们对社区的理解只是“居住地”而已。
在一个社区,居民分层是正常的,但不同阶层的人群必须有效互动,这个社区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才会形成,社区才真正是大家的“家”。因此,居民的自然分层不能成为交流的障碍。相反,只有提高互动能力,社区居民才能减弱“阶层感”,居民的关系才能做到所谓的“亲如一家”。“家”是心灵的归属,中国传统社会十分注重“家”、“家族”、“家乡”的意识,如果居民对社区的认同达到“家”的高度,那么,这样的社区认同程度便自然近于理想了。
4.培育“社会经济”,致力社会公平
从理论来源上讲,法国经济学家蒂埃里·让泰最早提出“社会经济”的概念。此后,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将“社会经济”进一步界定为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中的经济形式,并且强调“社会经济”将是人们进入后市场时代的必然选择。“社会经济”的关键作用是在市场经济容纳的人数日益减少时,通过志愿组织或者公益项目,接纳那些技术性失业者,向他们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工作机会,为他们营造一个新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安排弱势群体就业和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是“社会经济”有别于市场经济的突出特征。“社会经济”型的社区服务是社区服务的一种新类型,通过影子工资和社会工资的形式,为公益性劳动发放适当报酬和奖励,从而调动和发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的力量,为政府减轻福利负担,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是发展“社会经济”型社区服务的重要形式,一般由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中仍有劳动能力的人组成。[12]
发展社区“社会经济”,首先要大力发展“第三部门”(NGO,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中国的“第三部门”目前还很不发达,在美国,每万人有50多个NGO组织,法国有110多个,而中国每万人只有2个。扬州市各社区中并不缺少各类组织,以文苑社区为例,该社区占地1.21平方公里,人口13466人,有社区服务队32支,中介组织10个,[13]但这些组织要么不是真正的“第三部门”,要么作为“社会经济”其提供就业的能力不强。所以,我们要发展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部门”,而不是简单的志愿者队伍和便民服务机构。
5.发现社区领袖,开掘民间资源。
实践证明,社区领袖对社区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他们来自民间,是“草根领袖”,在居民中深孚众望。很多社区事务,社区干部可能不好开展,而社区领袖却可以凭借个人的人格魅力去处理好这些事务。在目前我们国家,居民眼中的社区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之间存在着泛政治性的距离,所以,他们不能成为现代政治学上的社区领袖。社区干部和社区领袖的关系应当是互补关系,准确地说,是后者补前者的不足。作为社区干部,要想和各种人群协调好关系并获得他们的高度信任,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如果在他们中间注重利用社区领袖的影响力,以一带十,以一带百,以一带千,那么工作起来,难度就会大为降低。社区矛盾因此被化解,并最终达到“社区和谐”。
在任何一个社区里,都会有一定量的“民间领袖”式人物,让他们参与社区工作,不仅可以补社区“干部”能力之不足,而且还可以有效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意识。社区认同有时可能就体现为对社区的历史、文化或某个关键人物的认同。因此,社区工作要善于发现、善于利用这些真正的“社区领袖”。
参考文献
[1] 《中庸·天命章》。
[2] 安溪教美陈氏祖祠重建委员会编:《教美陈氏祖祠重建落成纪念》,1994年印本,第2页。
[3] 章友德:《社区认同与社区发展》,载王思斌主编:《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工作——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2001年会论文集》,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56页。
[4] “上海‘九五’社会发展问题思考”课题组:《上海跨世纪社会发展问题思考》,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7年,第173页;徐永祥:《社区发展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68页。
[5] 秋风:《单位制度的返祖》,中国新闻周刊。http://www.chinanewsweek.com.cn/2006-04-02/1/6979.shtml
[6] 王铭铭:《溪村家族——社区史、仪式与地方政治》,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8-109页。
[7]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22页。
[8] 王国伟:《单位社会的消解及社会建设的难题》。http://blog.sociology.org.cn/2005112058/archive/2006/06/12/6759.aspx
[9] 同上。
[10] 现阶段我国城乡社区的自治组织主要有城市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志愿者协会(组织)、文化体育类社团、村民委员会等5种形式。徐永祥:《社区发展论》,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35页。
[11] 过去一般把残疾人、精神病人、弱智、白痴、弃婴、孤儿、孤老、长期患病者等归为“弱势群体”。宋林飞、朱力:《社会工作概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35页。
[12]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国外发展“社会经济”的启示》,人民网,2006年3月7日。
[13] 《文苑社区服务指南》。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扬州市“三个代表”研究中心